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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开启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将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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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日正式施行《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将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