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资讯】中国日本商会:利用RCEP的在华日企增多,2023年有望进一步释放活力
6月14日,中国日本商会举行《中国经济与日本企业2023年白皮书》(以下称“白皮书”)发布会。白皮书称,根据调查,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在华日资企业增多。
【资料图】
数据显示,在开展贸易的在华日资企业中,利用自由贸易协定(FTA)/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的企业占比为40.5%,较上年上升了0.7个百分点。
RCEP于2022年1月1日对东盟十国、中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生效,同年2月1日、3月18日和2023年1月2日分别对韩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生效。2023年6月2日,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中国日本商会副会长兼调查委员长高岛龙佑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RCEP生效即将进入第三年,应用RCEP的日资企业的比例一定会越来越高。
该调查是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每年开展的《海外日资企业实况调查》,2022年度调查于去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实施,有效参与调查的企业数为720家。
利用RCEP的企业增多
白皮书强调,RCEP是中日两国之间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在工业产品贸易上,双方大约86%的商品将会取消关税。减让范围最大的是中国从日本进口的汽车零部件、钢铁制品、化学品、家电、纤维制品等,而清酒、烧酒等酒类进口未来也将取消关税。
在调查中,利用FTA、EPA、普遍优惠关税制度(CSP)的企业在在华日资企业整体中的占比为60.4%。其中,利用率最高的是RCEP。在回答“正在利用”FTA、EPA、GSP的在华日资企业中,在“出口”中利用RCEP的企业比例有59.8%、“进口”中则为64.2%。
分行业看,“出口”方面,制造业中,纺织与服装、电器电子产品零部件企业利用RCEP的比例均为87.5%。非制造业中,贸易公司与批发业利用RCEP的比例为58.3%,销售企业为55.6%。
“进口”方面,制造业中,电器电子产品零部件利用RCEP的企业比例为83.3%、交通运输类设备零部件为57.9%;非制造业中,贸易公司与批发业为75.0%,销售公司和运输业均有71.4%的企业已利用RCEP进行贸易。
从日本签发第一类特定原产地证书的数量来看,2022年发放的RCEP原产地证书为89956份,在对象协定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日泰经济伙伴关系协定》(93459份)。
此外,2023年1月-2月,日本对RCEP的签发数量在对象协定中跃居首位,2023年有望进一步释放利用活力。
在华日资企业经营及投资状况
调查显示,64.9%的在华日资企业表示2022年度营业利润预期为“盈利”;从行业看,制造业回答“盈利”的企业占63.8%,非制造业回答“盈利”的企业占66.3%;非制造业盈利比率连续两年超过制造业。
白皮书称,对比过去十年的数据,回答“盈利”的企业比例是第五高,回答“亏损”的比例是第四低。
就未来—至两年在华业务发展方向问题,回答“扩大(规模)”的企业占比33.4%。回答“缩小”的企业占4.9%,“转移、撤离到第三国(地区)”的占1.4%。
白皮书认为,这显示多数在华日资企业都选择留在中国经营,他们依然期望在中国继续获利,而不是考虑撤离或缩小规模。
分行业看,制造业回答“扩大”的企业占32.1%,非制造业回答“扩大”的企业占35.2%。白皮书称,尽管许多行业回答“扩大”的受访企业占比同比下降,但食品行业(55.7%)、化学与医药(50.0%)、贸易公司与批发业(50.0%)中,计划扩大规模的比例有所上升,分别增加了4.1、1.5和2.2个百分点。
此外,JETRO针对对海外业务关注度较高的日本企业(总部)开展的2022年度《日本企业海外业务发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计划拓展海外业务的国家和地区”中,回答“美国”的比例排名第一(29.6%);其次为“越南”(26.5%);“中国”为26.4%,与去年相同排名第三。
而在“最为重视的出口目的地”中,回答“中国”的企业占比最高,为23.1%,“美国”排名第二(占22.7%)。“西欧”以11.6%位居第三,“越南”以6.8%排名第四(上升0.2个百分点),“泰国”位居第五(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