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调整阳性感染者解除居家隔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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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优化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离康复后解除隔离和返岗复工的措施,具体如下:

一、阳性感染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结束居家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一)居家隔离应满7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

(二)居家隔离满7天时,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

二、如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第7天仍有发热等症状,继续落实居家隔离,待满足上述条件后予以解离。

三、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居家隔离解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相关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三件套”做到“五还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分餐不聚餐。老年人特别是有基础疾病的人,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加强个人防护。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关键词: 居家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