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部门联合印发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管理规范

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共同印发《安徽省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管理服务工作规范》(下称《规范》)。为有序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工作提供参数规范,为全面保障集中安置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撑。

优先选用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场所

《规范》指出,集中安置点选址要以安全为前提,坚决避开灾害易发点、安全生产隐患点等区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优先使用现有人防工程、体育馆、空置学校、社会福利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场所。同时,科学合理布局,设置居住、洗漱、餐饮、文娱、管理等不同功能分区,完善周边安全、交通等各类设施,精准保障。

《规范》明确,要加强基本设施保障,科学架设水电通信、消防救援和卫生设施,合理设置标志和场所设施,在硬件设施上全方位保障;食品、饮用水和住宿用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充分考虑民族、文化俗等,关注特殊群体需求。对于安置人数较多且预计安置时间较长的,安置点应设立医疗救护点和留观室,配备应急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安排医务人员值班和巡诊。

1000人以上的安置点应设立警务室

在管理人员配备上,此次也有最新要求。原则上每50名集中安置人员至少安排1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50人以上的安置点,卫生健康部门需派驻至少1名医护人员;100人以上的安置点,公安机关、食品监管部门需各派驻至少1名工作人员负责安全保卫、食品安全;500人以上的安置点,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需各派驻至少2名工作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医疗救助。

1000人以上的安置点,公安机关应设立警务室,派驻至少2名民警负责安全保卫;食品监管部门应派驻至少2名工作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消防部门应派驻消防队员并配备消防器材;卫生健康部门应设立医务工作室并派驻至少3名医护人员负责医疗救助工作。

确保紧急情况下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规范》提出,安置点要做严格值班值守,及时有效解决安置群众问题需求,定期向集中安置群众公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安置点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及时了解灾情变化和灾害影响,做好集中安置点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信息接收和传播、灾害事故等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同时,要按照岗不离人、24小时服务受灾群众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集中安置点工作人员的值班值守,并在醒目位置公布紧急服务电话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确保受灾群众在紧急情况下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记者 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