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采纳法律援助律师辩护意见

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就林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采纳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林某某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且林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退赃,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年来,自治区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等职能优势,多管齐下全力保障我区青少年合法权益,将未成年人请求确认继承权等8种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明确将青少年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降低青少年法律援助门槛,将孤儿或因疾病、支付基本教育费致生活困难的青少年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做到当天完成受理、审查、指派。全面建成宁夏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台,为青少年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方位法律服务。

同时,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案件三级评查制度,重点审查青少年校园欺凌等法律援助案件。自2017年以来,在司法部每年开展的全国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宁夏连续5年成绩名列前茅。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被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并在开学、“六一”“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专业服务团队建设,在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青少年维权岗,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确定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3年来,宁夏司法行政系统共办结涉及青少年抚养费等法律援助案件3112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7.51%,为3112名青少年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21.2万元。(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