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氧气视频】误导消费者!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可食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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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若一 宋潞)儿童用化妆品要安全,这是产品的底线。有商家利用这个底线大打“安全牌“,宣传自己的产品可食用,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为此,《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总而言之,化妆品不是为了食用而设计的产品,因此宣传自己“可食用”完全属于误导消费者。同时国家也要求,儿童化妆品应标注“小金盾”,非儿童化妆品则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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