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出手 单价超500元盒装月饼将重点监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林)今天,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要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

公告提到,月饼价格由市场形成,从多年市场情况看,单价500元以内的盒装月饼销售占比约99%。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对于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公告提出要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如有需要,将立即对经营者开展成本调查。

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公告还要求,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此外,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指出,有关部门将从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行业指导、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深入推进遏制“天价”月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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