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阻断大学生涉“帮信罪”的防火墙
李英锋
2020年10月起,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截至今年1月31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在校大学生涉嫌“帮信罪”案件398件449人。部分大学生成为涉“帮信罪”重点群体,让人倍感惋惜,也发人深思。(4月17日《法治日报》)
用别人的“卡”,骗别人的钱,或者赌别人的钱,洗别人的钱——这是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新特征。银行卡、电话卡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但“办卡实名制”给犯罪分子套上了一道枷锁,用自己的卡从事犯罪活动无异于自报家门、自投罗网。犯罪分子只能走借“卡”生蛋的路,大学生等青少年群体涉世未深,很容易被身边的犯罪分子盯上,被“兼职”“低成本,高收入”“赚快钱”“帮忙”“零风险”等话术欺骗、利诱,被引入“帮信罪”的坑。
部分大学生参与“帮信罪”,不仅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加大了公安机关侦破案件、锁定犯罪分子以及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的难度,也会让自己承担法律风险,付出法律代价,留下“案底”和污点,给自己的就业及社会生活埋设障碍。
对大学生犯“帮信罪”须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也应严加预防。应利用综合手段强化预防机制,既能从源头减少大学生的帮信犯罪活动,降低“帮信罪”带来的社会治理成本,也有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校应承担法治教育责任,针对“帮信罪”等大学生易从事的犯罪活动定期上上法治课,给大学生勤打“犯罪预防针”,让大学生了解“帮信罪”的法律条款、犯罪要件、表现形式、特征和法律后果,在心中筑牢防线;加强对大学生日常行为的关注,发现大学生有“借卡”“卖卡”等不良的行为或倾向,早介入、早干预、早矫正。
公检法等部门及媒体也应积极发布“帮信罪”的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办案、以案释法等活动,发布警示信息,戳穿“帮信罪”的伎俩和套路,教育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守住行为边界,抵制和远离一些与“帮信罪”或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的高风险行为。
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应在法治框架下,强化对银行卡、手机卡开卡行为的审核,既维护申办者的合法权益,又切断非法开办“两卡”的通道,最大程度压缩相关不法行为的空间。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征信机制,将“借卡”“卖卡”等违法违规信息记录到个人征信系统,对有诚信污点的行为人的“两卡”开办、银行卡转账、网络账户交易等进行严格管制监督。
当然,大学生也该擦亮眼睛,树立法治思维,在心中绷紧遵规守法的弦,不为蝇头小利所诱惑,不被犯罪话术所欺骗误导,不被电信网络犯罪分子所利用。大学生应该守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第一道关口,这样就能起到犯罪预防效果。
依法严防、遏制大学生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应成为“断卡”行动的重要一环。公检法以及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大学生应共担责任,形成合力,健全机制,从源头强化对“帮信罪”的预防,为大学生筑牢隔离阻断“帮信罪”以及其他电信网络犯罪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