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爆仓倒欠中信建投千万,券商为何频陷两融纠纷?
加杠杆博取高收益,当融资客寄希望于借助融资融券“博一博”,刀口舔血的后果很可能是血本无归,惹上官司。
一纸判决书,让中信建投与两融客户的多年纠葛浮出水面。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信建投于2017年3月对苏某甫授信6600万元两融额度。但一年后其账户维保比例仅为1.28,遭中信建投强平,苏某甫尚未清偿资金约1026万元。
此后几年,围绕千万债务赔偿问题,双方陷入拉锯战,苏某甫名下的一处房产也成为纷争焦点。
因这桩诉讼,融资客加杠杆炒股、券商两融业务风险等再被热议。终审判决显示,苏某甫仍需承担债务,但千万欠款将如何偿还?苏某甫年近七旬,辩称其生活无法自理,且没有子女,常年独居。她是如何通过券商风险测评,拿到6000多万元两融授信额度的?监管持续规范的券商两融业务,又为何频频成为诉讼纠纷“高发地带”?
两融爆仓被强平,倒欠券商千万元
事件要追溯到五年前。2017年3月22日,在签署《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等文件后,中信建投向苏某甫提供两融服务,融资授信额度、融券授信额度、总授信额度均为6600万元。合同有效期约一年,到期日为次年3月28日至31日。
获两融资格几日后,2017年3月28日至31日,苏某甫的两融账户便发生了多笔融资负债。
风险也逐渐累积。至2018年2月1日,其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仅为1.28,负债总额、融资负债总额均为3335.52万元。
对此,中信建投通知苏某甫转入担保物或偿还两融负债。但其在信用账户维保比例低于约定标准130%时,未追加担保物或偿还债务,账户穿仓而被中信建投强平,约1026.44万元融资债务未能清偿。
双方对簿公堂。2018年11月,中信建投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次年5月,仲裁结果出炉,裁决苏某甫向中信建投偿还融资本金1026.44万元和逾期利息34.99万元,合计约1061万元。
此后,事件持续升级。因苏某甫逾期不履行裁决,2019年7月,中信建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广州中院2019年9月发布的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苏某甫未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该院于当年7月底立案强制执行,立案执行标的金额为1172.7万元。
围绕苏某甫是否存在低价转让房产以规避债务问题,双方展开激辩。
中信建投称,其曾申请查封并执行苏某甫名下房产,而该处房产已于2018年2月被转让,故申请的执行程序因苏某甫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中信建投认为,苏某甫为逃避债务,在2018年2月已将市场价约为294万元的涉案房产,以141.38万元低价转让给与其疑似存在亲属关系的被告苏某丽。
判决书显示,苏某丽为苏某甫亲姐妹。两被告辩称,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中信建投的债权尚未发生并明确,因此,苏某甫并不具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情形,且转让涉案房产的价格符合市场交易价。
广州中院认为,结合当年网上二手房价格数据,案涉房屋出售价格明显属于不合理低价。2021年6月4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苏某甫将其名下房产转让给苏某丽行为,并要求二人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恢复登记手续。
而后,苏某甫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法院最终驳回苏某甫的请求,维持原判。
如何通过风险测评,又为何遭遇强平
终审落槌,围绕上述纠纷,市场热议:6600万元两融授信额度是否合理,苏某甫是如何通过中信建投相关风险测评的?两融爆仓被强平是否常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两融授信额度的确定,综合考量客户信用上限、申请额度、金融资产、风险承受额能力等。在实际操作中,客户账户资金量是确定额度的主要因素。
据了解,两融授信比例一般是1∶1,最高可达1∶1.2。按照1∶1.2的最高授信比例,苏某甫账户内资金或等值股票在5500万元以上。
“给多高的授信额度,主要看客户的担保资产,就是账户里的资产。如果是股票,因为有折扣率,可能要的资产更多一点。”北方某券商营业部负责人林奇(化名)告诉记者。
除上述因素外,部分券商还会对客户做背景调查。
中信建投1月23日称,公司严格按照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监管规则对其进行了尽职调查,该客户交易经验、交易资产、诚信状况、风险评估结果等均符合融资融券准入条件。
“该客户信用账户于2018年2月跌破合同约定追保线且未能及时补充担保物,经强制平仓后未能抵偿全部债权。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依法向相关司法机关主张债权,本案现处于执行过程中。”中信建投称。
事件的另一焦点在于,两融穿仓被强平的情况是否常见?
一审判决书显示,根据合同约定,当苏某甫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130%)并在最低线(110%)以上时,信用账户进入追保状态,中信建投将于次一交易日上午9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苏某甫发出追加担保物通知,苏某甫应在T+1日之内追加担保物。否则,中信建投有权于T+2日启动强制平仓程序。
截至2018年2月1日,苏某甫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28。
“一般(维保比例)在1.3、1.4左右的时候就跟客户沟通。1.3以下的,如果客户欠钱,可能因为是股票跌停卖不出去导致的。”林奇提道。
“我们极少(强平),一般会提前与客户沟通追加担保。”也有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其对客户持仓集中度、额度、单票上限等条件均有限制。
此前,市场震荡时,追保两融客户增多的情况偶有出现,券商开展两融大排查,或采取调整维持担保比例等手段。
上述券商人士提到,目前,在券商内控方面,已加大对两融业务的风险控制。
券商两融频惹官司
中信建投与苏某甫的纠纷源起两融爆仓。近年来,多宗券商所涉纠纷、诉讼案件,皆因此而起。
纠纷的情形之一是,券商诉两融客户,追讨欠款。例如国元证券、银河证券等。
裁判文书网2019年3月公布的一起两融纠纷判决书显示,某“80后”股民在出借账户、两融“绕标”后将大笔资金投向华仁药业。该只个股在2018年2月曾遭遇连续跌停,致使该投资者账户被强制平仓,其欠下国元证券本金高达1007万元。该案二审中,该股民认为国元证券知晓并放任、配合他从事绕标行为,存在重大错误。不过,对于其上诉主张,法院并未予以支持。
2019年2月银河证券公告显示,其曾因融资融券交易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徐某因两融被强平,倒欠银河证券6546万元。
另一情形则是,两融客户诉券商,认为其业务不合规。
2020年3月,东吴证券与客户出现合同纠纷,客户张某某开通融资融券业务后巨亏500余万元,因怀疑公司违规操作其账户并违规收取高额交易费,张某某将东吴证券告上法院,索要本息等共计570万元。最终法院以其举证不足及主张不合理为由驳回了全部请求。
券商为何屡屡陷入两融诉讼?上述券商人士告诉记者,两融业务是券商过去几年大力推进的重点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利润比较丰厚,是券商重要的收入来源。很多券商的业务重点也放在扩大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份额上。”
有证券律师对记者表示,券商两融纠纷难化解,原因在于,对于此类纠纷,证券公司一般不愿意和解,“和解就意味着放弃权利”。该类案件诉讼结果多为强制执行。
监管对两融业务也重拳出击,两融套现、两融绕标等情况曾被“点名”。
近期,有消息称,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券商两融业务风险管理专题讨论会,并下发《融资融券风险管理及信用减值计量建议》,要求券商强化交易的动态管控,细化持仓集中度及波动率监测,不断完善客户征信授信,维持担保品结构合理,切实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大额损失发生等。